张柏芝回应电影票房争议:当庭反问“媒体说不好我就得认?”

日期:2025-12-10 16:07:21 / 人气:3



12月X日,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案在香港继续开庭审理。案件核心围绕余毓兴指控张柏芝收取超4000万港元预支片酬后,未履行多部电影合约,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并要求交代收入账目。庭审中,张柏芝对多项指控逐一回应,尤其在“电影票房失利”的表述上情绪激烈,引发关注。  

焦点一:276万港元片酬未收,无争议

原告律师首先提及张柏芝2012年5月16日签署的两部电影合约,称其中约定她应获276万港元酬劳,并询问是否收到。张柏芝明确表示:“我没有收过,这是没有争议的。”  

焦点二:当场质疑“票房不佳”定义:“媒体说不好我就得认?”

随后,律师追问张柏芝是否知晓“有一部电影上映后票房不佳”,张柏芝当即反问:“什么叫‘上映后票房不佳’?我不理解,原因是什么?什么叫‘不好’?‘不好’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解释称,相关表述源于“媒体报道她票房失利”,张柏芝语气激动反驳:“媒体大众说不好我就得说不好?我妈妈觉得很好啊,媒体是你亲戚吗?法庭不是该讲真假吗?为什么非要讨论媒体说好或不好,而不问我怎么说?”  

焦点三:否认“未被欺凌欺诈”

庭审最后,律师提出“余毓兴没有欺凌过她、没有欺诈过她”的说法,张柏芝均表示“不同意”。  

案件背景:预支片酬引纠纷,索赔超千万

据港媒此前报道,余毓兴指控张柏芝在合作期间收取超4000万港元预支片酬,但未履行多部电影及合约义务,因此向其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并要求她公开相关收入账目。此次庭审围绕合约细节、款项流向及双方责任展开质证,张柏芝的回应或将对案件走向产生关键影响。  

从“票房定义之争”到“否认欺诈”,张柏芝的当庭表态,既展现了她对“被定义”的抵触,也折射出娱乐圈“票房评判”与“个体感受”的冲突——当媒体与公众以“票房失利”标签化作品时,当事人的真实体验与多元视角,或许更值得被听见。

作者:傲世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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