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工位的“牛马”,还有不加班的选项吗?
日期:2026-02-03 19:54:11 / 人气:7

最近,一名程序员周末加班猝死的消息被全网热议。
让人唏嘘的是,这名员工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仍在“接收”不间断的工作消息。这也成了对当下打工人的职场环境的某种讽刺。
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拥有不加班的选项,以至于恨不得只有倒在岗位上,才能获得休息的机会?
曾经,在全球知名的广告公司——电通,也发生过多起员工过劳死的悲剧。在这些案例中,我们能获得怎样的警示,又该如何找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转眼间,我在电通工作已经好几年了。当时在日本有一首非常流行的广告歌,歌词仿佛是在讴歌那个时代的电通职员,哦不,是上班族的工作方式。
“黄色和黑色是勇气的象征,你能持续战斗24小时吗?”
当时日本正值泡沫经济时代(经济高速发展期),电通职员几乎全天24小时都在工作。记得那时,我每天凌晨将近黎明之时才打车下班回家。经过短暂的睡眠后,简单冲个澡,匆匆喝杯咖啡就又返回公司去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春去秋来,周而复始。直到有一天,电通一名刚入职的男员工小O因为过劳自杀了。那年他只有24岁。我和隶属于“电通广播部”的小O没有直接打过照面,只知道他是小我几届的年轻同事。
在那些夜以继日的日子里,我始终有一种亢奋感。年轻的我总以为,只有废寝忘食、不停工作,才能成长,才能感到充实。小O自杀的消息应该在公司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但我现在不怎么能记起当时的情形了。因为在此之前,电通就已经发生过数起员工自杀的事件。说这种事是“理所当然”可能会显得过于冷漠,但绝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而且,每起自杀事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A大学学生自杀事件。A大学的X教授是研究“市场营销论”的著名学者,在他的研究班里,每年都会有几名学生被电通内定。也就是说,X教授在电通有后门。某一年,X教授的儿子从自己执教的A大学毕业后,也进入了电通。然而刚进公司不久,教授的儿子就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父亲X教授表示“不想将事件公开”,电通方面也始终坚持“工作和自杀没有因果关系”。据说,电通当时给X教授支付了一笔数额可观的“抚慰金”。照例,这件事也得到了“妥善处理”。之后,X教授的研究班每年还是会有学生被电通内定。
不过,小O的事和之前的那些稍有不同,因为小O的家属将电通告上了法庭。
调查显示,小O平均每个月的加班时长为147个小时。家属控诉,公司强制性的长时间劳动使小O患上了抑郁症,最终导致小O自杀。因此,电通需要对小O进行损害赔偿。但电通并不认可,之后便和死者家属走了民事诉讼程序。
就这样,小O的自杀和相关的官司才得以浮出水面。不过在那之后,电通内部并没有就长时间劳动进行什么有效的调整。就连我,虽然人在电通工作,但总觉得小O的事离我很遥远。
2000年3月,最高法院对小O的案子下了最终裁决。
判决认为,在此案件中,电通作为雇主“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长时间的劳动致使小O患上抑郁症,这是导致小O自杀的直接原因。该判决也是最高法院首次对员工因过量劳动导致自杀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做因果关系认定的裁决。
(*本次判决中,法院还认定了小O的上司存在对小O进行职权骚扰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强迫受害人喝倒在皮鞋里的啤酒、用鞋跟捶打受害人等。本次判决的赔偿金金额高达1.68亿日元。这就是日本劳动法领域中著名的“电通事件”。)
审理结束后,铺天盖地的报道很快席卷全国,我也终于通过电视和报纸,得知了事件的全貌。然而,即便在社会上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电通内部似乎仍然没有太大的反应。老实说,当时我身边甚至还有同事持有“受害者有罪论”。
于是,悲剧再次上演了。
那是2015年圣诞节当天的早晨,电通的新员工高桥松里女士从员工宿舍跳楼自杀。
同样,此次事件在电通也没有掀起太大的波澜。此时,距离小O案件的判决已经过去了15年,对这件事的记忆也已经淡出了很多人的脑海。
高桥女士2015年4月入职电通后,被分配到了数字广告的相关部门,负责网络广告业务。这个部门是出了名地接单速度快,工作量之繁重遥遥领先于电视、报纸、杂志等广告渠道。
当年10月,高桥女士被正式录用(4~9月为试用期)。从此之后,她的工作量更是直线攀升,每月的加班时长达130个小时,已经远远超过了被称作“过劳死之线”的80小时。但是,为了不超过劳资协议所限制的加班时长*,上司让她瞒报了实际的工作时间。
(*不超过劳资协议所限制的加班时间:正常的出勤时间是通过电脑系统严格监控的,所以,有些极富“使命感”的年轻员工会想尽办法钻系统的空子,为公司奉上无偿加班。他们先是在自己的电脑上输入下班时间,然后拿着工作证刷开公司门口的闸机佯装下班。接着趁保安不备,一个转身跳过正在关闭的闸机门,再次返回公司工作。这时如果不幸被保安抓到,那么他们就只能老老实实走出公司大门。当然,他们并不会就此作罢,而是会绕道到地下三层,翻过无人看管的闸机门后,返回办公桌继续加班。等工作结束后,再次翻越地下三层的闸机门,离开公司回家。)
以业务部为例,在当时的电通,“每个月80小时”的加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电通非常鼓励员工加班和休息日出勤。如果看到年轻员工正在加班,有些领导甚至还会欣慰地称赞道“这是你们努力的证据啊”。当然,为大家发放加班费和休息日出勤补贴时,公司倒是也毫不吝啬。)
不过,业务部经常需要在周六日举办和参加活动,这些也会被记入加班时长。和以内勤和案头工作为主的高桥女士相比,加班的性质完全不同。
高桥女士自杀后,电通居然还企图利用当事人的失恋故事,将自杀的原因归结于当事人的个人生活问题。然而,高桥女士过去在社交平台上的发言,佐证了她不仅存在过量劳动,而且还遭受过来自上司的职权骚扰和性骚扰。
因电通“长期违法加班、助长无偿加班现象”,2017年10月6日,东京简易法院以违反《劳动基准法》为由,对电通判处了50万日元的罚金。电通对判决没有提出上诉,并接受了处罚。随后,电通向高桥松里女士的家属支付了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
(*判决指出,“作为日本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之一,电通本应在打造合理的劳动环境方面起到带头作用,但其内部长期存在违法加班现象”。并且,电通关西分公司在2014年6月被劳动基准监督局责令整改之后,为防止公司接不到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相关业务,仍旧“出于公司利益”致使员工无偿加班的状况蔓延。因此,法院认为“电通应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在之前的事件中,电通内部总是无动于衷,仿佛那些事与自己无关,但这次不一样。首先,电通的社长在公司内网上发表了关于高桥女士自杀的看法,表示公司应对事件负全部责任。接着又出台了新制度,旨在加强对职权骚扰和性骚扰的惩罚力度。同时完善内部举报制度,加设匿名举报通道,允许员工匿名通过公司外部的律师事务所直接起诉。
对电通来说,这种变革称得上是翻天覆地。后来,管理层强制员工过度加班的现象不见了。如果实在是需要加班,也只能由管理者来完成工作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或许是客户的工作理念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加班,也不再向广告公司提出需要加班才能解决的需求。另外,由于新冠疫情,很多工作现在大家都默认为是可以远程处理的。
再也不需要有人持续战斗24个小时了。"
作者:傲世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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